屯门区,包括:大榄涌、扫管笏、屯门、蓝地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规例》(香港法例第 177 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或为香港居民的 11 岁以下儿童;
同意加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的人士;及
于屯门区居住或工作的市民
凡加入成为会员的屯门区居住或工作的市民,均可






*会员须先通过体适能评估及完成体验智能健体工作坊,才可使用相关服务。
#有需要的会员须经本地区康健中心的注册护士或专职医疗人员评估及安排,才可参加慢性疾病管理及社区复康服务,途径包括:
亲临中心接受健康风险评估及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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